改革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模式,有效保障资源要素
今年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经济体制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模式,有效保障土地资源要素。
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时序和结构,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因规划原因无法安排的重大项目,依法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切实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二、简化审批程序,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律,积极主动地为用地单位服务。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件材料,优化报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积极落实省政府审批项目中水库水面用地只征不转的用地政策。实施新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模式,即“保障重点,平衡全州,实地核准,科学安排,据量而用,积极争取”的用地管理指导思想。具体安排上做到四个优先保障,即“优先保障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全州主要民生项目,优先保障对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影响重大的项目,优先保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项目”。对列入省50个重大推进项目的和列入省100个重点支持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应保尽保,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批后监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要加大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力度。对已取得土地1年以上未开工建设且无特殊原因的项目,综合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开工。土地闲置满2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2年未实施征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处置,优先用于灾后恢复重建、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急需用地的项目;对由于项目不落实造成未供地的,及时调整给急需用地的项目;对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意调剂的,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限期开工建设,否则依法取消其项目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四、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切实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达到节约土地、减少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积极争取省投资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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