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阿州发改〔2018〕84号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我委持续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多措并举,落实取消、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专项改革情况
(一)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1.审批事项清理。2017年我委多次开展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目前审批事项由原来的33项减少到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项,转变为内部事项管理方式1项)减幅达82%,原来的26项转变公共服务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
2.取消和下放审批、核准、备案事项
(1)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3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76号)、《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阿州发改〔2015〕499号),将一批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投资主管部门。
(2)为科学有效推进“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7〕56号)、《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部分“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阿州发改〔2017〕629号),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投资主管部门。
(3)积极贯彻落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承接了8项不需要省级平衡外部条件的核准项目。部分之前下放到各县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类项目,按目录将权限收回至州本级,如非跨市(州)110千伏及以下交流项目。
(二)落实相关改革配套联动,优化服务提升办事效率
1.精简前置审批。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精简核准前置条件,严格落实国务院“五个一律”,取消前期工作“路条”,取消18项属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的前置手续。2017年1月起,除重特大项目外,不再将环评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审批条件。
2.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21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3.全面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联合政务中心下文《关于做好全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阿州发改〔2017〕97号)、《关于开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2017〕-150),要求全州所有涉及部门做好在线平台工作,并要求全州各县每月30号报送在线平台核查工作。
2017年12月,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按照《阿坝州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号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委对94项行权事项在平台上进行了认领和资料完善,确保平台顺利运行。
(三)继续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认真按照审批权限,所有审批事项在州政务中心窗口现场受理和办结。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改变传统审批模式,实现行政审批“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减少办理环节,进一步缩短承诺办结时限,能够现场办结的就现场办结。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50%,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投资项目审批分散化、部门办理单一化、信息管理碎片化的问题。
严格采取项目会审制,项目会审与行政审批高度对接,以便民、高效为原则,全方位协调,做到事前衔接和时效性的统一。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遵循“一次性告知”原则,对于上报要件和材料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单》,推进项目审批提速提质,进一步加强了服务型机关职能的转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州投资项目大部分为政府投资项目,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已纳入政府内部事务管理,不属于行政许可,故多数县未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办理,管理较为混乱。
(二)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待转变,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尚未根本转变。简政放权后,面对“宽进”带来的市场主体和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很多部门没有相应的监管业务流程和监管工作方式。有些基层部门反映,很多原来由上级部门管理的事项下放到基层,导致基层人手紧张,监管压力巨大。另一方面,某些事项的监管需要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人员和特定的设备,而基层人员专业技术欠缺,设备水平也跟不上。
三、改进措施
(一)以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承接工作落到实处,及时调整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完善“三项清单”制度,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清理规范报建审批事项,推进前期工作提速。
(二)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依托在线平台整合报建手续,优化服务
加快在全州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规范和完善我州在线平台,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改善投资环境,真正实现上下联动,横向、纵向的联通和贯通,方便群众,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审批事项,真正把审批变成服务。
积极与县级部门沟通协调,对县级部门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与提出解决办法,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完善审批方式,通过综合窗口建立相应的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方便办事群众。
特此报告。
阿坝州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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