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全州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工作的通知
阿州发改〔2018〕104号
各县(市)粮食局、四川阿坝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九寨沟国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提升全州粮食系统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央确定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的首要战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为此,党的十九大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强调,“今后 3 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并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调研期间,再次强调要做好这项工作。省政府尹力省长调研粮食安全工作时强调质量安全是粮食安全工作的三条底线之一。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安全与稳定非常重要,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民生和政治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燃点低,一旦出了问题,很容易引起公众恐慌,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极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大意义,从大局和全局的高度来把握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抓好新时代的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为全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履职尽责,压紧压实粮食质量安全工作责任
粮食质量安全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底线,做好粮食质量安全工作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把安全风险防控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防止出现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要深入贯彻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督促粮食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把各项规定落实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是否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机制,是否定期开展粮情分析、质量检验、建立管理档案,是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管理等。
三、突出重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地要按照本地统一安排部署,结合粮食行业实际,制订完善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方案,紧盯粮食生产经营的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的底线,以问题为导向,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一要突出重点环节。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等重点环节安全关。要严格收购质量,确保入库质量安全;加强库存质量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霉粮、坏粮;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二要突出重点单位。加大对承担政策性储粮任务、储存规模大和仓储基础设施薄弱、储存保管条件差的粮油仓储企业的检查力度,严防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三要突出重点品种。加强应急粮油、军供粮油、“放心粮油”、“中国好粮油”等供应网络的质量安全监测监管,确保供应网络全过程全品种质量安全。四要突出重点时段。加强“两会”、五一、国庆和粮油收购期间、季节转换储粮风险大等重点时段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强化巡查值守,提升应急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风险和突发状况。五要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粮食污染高风险领域,健全完善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超标粮食管控机制,继续开展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加强全过程、全链条的跟踪监管,防止流入口粮市场。六要突出舆情管控。加强粮食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发布粮食质量安全信息。
四、强化措施,确保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增添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一要精准查找不漏一处。采用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州级督查、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清理显性和隐性风险隐患,做到不留一患。二要立查立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坚决防止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要分清性质,分类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苗头,积极采取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对已经发生和暴露出来的问题,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追究。三要坚持标本兼治。针对监管工作中的空白点、薄弱点、模糊点,狠抓制度的完整完备、具体细化、系统配套,补齐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存在的短板,健全惩防体系。四要充分发挥粮食质检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规范开展本辖区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库存粮食质量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监测品种、样品数量和范围,提高监测工作的代表性、时效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粮食收购、储存和处置。五要严肃问责。对企业自查走过场、隐瞒不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视情节轻重,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追究有关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将涉事企业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有关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检查人员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请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送州发改委粮食仓储安全科。
特此通知。
阿坝州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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