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水电站项目获省发改委核准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脚木足河巴拉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8〕104号 )通过巴拉水电站项目核准。巴拉水电站位于阿坝州马尔康市境内,为大渡河东源脚木足河规划4级开发的第二级,电站采用混合式开发,主要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生态用水要求;总装机容量74.6万千瓦,工程总投资为815553万元;该项目的核准对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增加可再生清洁能源供应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项目管理协调科 时间: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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