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加强招投标监管工作
更好服务九寨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8·8”九寨沟地震恢复重建从规划编制转入规划实施阶段后,州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更好服务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1)争取政策支持,更好简政放权。对除需省协调平衡外部条件的项目外,其他属省审批、核准项目,争取省级项目审批部门将项目招投标监管权限同步下放到州,州发展改革委再将原属州监管招投标权限相应下放到灾区县。
(2)创新服务手段,减少群众跑路。州发展改革委在落实好州政府“靠前指挥、靠前服务”等要求基础上,积极通过网络远程备案等方式,实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为招投标备案而跑路,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提高了项目推进效率。
(3)落实“单备案”制度,加强行业监管责任。参照省本级招投标监管实际,切实落实好招投标“单备案”制度,对有行业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工程项目,州发展改革委不再备案监督,降低了群众办事环节,加强了行业监管责任。
(4)梳理招投标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堵塞监管漏洞。针对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领域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密集中选等非正常现象出现,州发展改革委紧急召集州级相关部门,会商研究“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信用系统”在招标代理机构前期登记入库和后期日常管理等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要求相关建库单位要抛弃部门利益、跳出部门局限,切实担负起建库维护和后期监管责任,堵塞工作漏洞。
(5)加强代理机构管理,督促提升服务质量。针对招标代理领域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不按代理合同配备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水平、能力与公司业绩不相匹配等问题,州发展改革委积极会同州级相关部门约谈了问题反映集中的招标代理机构,指出其工作不足和问题、督促其切实履行好代理义务、遵守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从讲政治高度重视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本着“企业资质不出借、评标办法体现景区实际、异议答复用心用情、招标文件挂网无投诉、项目开标不延期”等原则,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代理好重建工程招标业务,为实现工程项目承包商“招大引强”等目的,体现企业应有专业水准。
(6)加快评定分离试点机制建设,探索斩断招投标领域利益输送渠道。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机制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7]79号)要求,阿坝州作为全省试点市州之一,制定了限额以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发包价抽签中标法,形成了《阿坝州限额以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随机确定中标人试点办法(送审稿)》,配套招标文件范本正抓紧拟订,预计整个试点工作将于5月中旬正式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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