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州级周转房四期(公共租赁住房)
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州国投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调整州级周转房四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规模的请示》(阿州国投〔2016〕56号)文收悉,根据阿坝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第二期)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批复情况
州级周转房四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州级周转房四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阿州发改行审〔2015〕144号)批复建筑规模为新建周转房705套,及商业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共59736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照明、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
二、调整原因
阿坝州州级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于2011年启动实施,一期、二期项目已建成入住,三期项目在建。四期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在一、二期周转房使用的基础上,按单套面积相近、空间布局优化的原则,将设计的凹阳台、花台按一半面积计算,并据此进行可研、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按照2014年7月起施行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要求,主体结构内(凹)的阳台、花台应计算全面积,与原规划设计方案和可研批复面积相比,每套将增加11平方米面积。按照3月31日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为确保四期与一、二、三期与建设标准一致,避免干部职工对住房需求矛盾和隐患,留住和引进各类人才,决定对因阳台、花台计划规划变化增加的面积相应调整项目建设规模。
三、调整后规模及内容
新建周转房705套,及商业用房、地下室建筑面积共65427.87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照明、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包括地块一(农科所地块):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0217平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0393.63平米,其中地上52017.19平米,包括641套周转房49759.45平米,物业配套用房278.88平米,商业用房1978.86平方米;地下8376.44平米。地块二(州卫校地块):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2025.20平米,新建地上16层高层住宅楼1幢,规划总户数64户,总建筑面积5034.24平米。
其他内容仍按阿州发改行审〔2015〕116号批复内容执行。
特此批复。
阿坝州发展改革委
2016年4月11日
(联系人:杨世敏 联系电话:135483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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